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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同性戀所要說的事情

楊愷元(Rain Yang) 2021.3

        因為我本身是反對立場,所以先以下文表明我不願太過偏頗的態度吧。

 

王小波與李銀河關於同性戀群體的社會研究和建議 不雅词删减版

        假定有個人愛一個同性,那個人又愛他;那麼此二人之間發生關系,簡直就是不可避免的。 不可避免、又不傷害別人的事,談不上不道德。有些同性戀伴侶也會有很深、很長久的關系。 假如他們想要發生關係的話,我想不出有什麼理由要反對他們。我總覺得長期、固定、有感 情的關系應該得到尊重。這和尊重婚姻是一個道理。

        有的人渴慕異性,有些人渴慕同性,但大家對愛情的態度是一樣的,歧視和嘲笑是沒有道理 的。曆史上迫害同性戀者暴力者,或則不明事理,或則十分偏執──我指的是中世紀的某些 天主教士和納粹分子──中國曆史上沒有迫害同性戀的例子,這可能說明我們的祖先既明事 理,又不十分偏執,這種好傳統應該發揚光大。我認為社會應該給同性戀者一種保障,保護 他們的正當權益。舉例來說,假如有一對同性戀者要結婚,我就看不出有什麼不可以。

        至於同性戀者,我希望他們對生活能取一種正面的態度,既能對自己負責,也能對社會負責。 我認識的一些同性戀者都有很高的文化素質、很好的工作能力。我總以為,像這樣一些朋友, 應該能把自己的生活弄得像個樣子。我是個異性戀者,我的狹隘經驗是:能和自己所愛的女 人體面地出去吃飯,在自己家裏不受幹擾比較好;至於在街頭巷尾勾個性伴,然後在個肮髒 的地方瞎弄幾下是不好的。當然,現在同性戀者很難得到這樣的條件,但這樣的生活應該是 他們爭取的目標。

        我對同性戀者的處境是同情的。尤其是有些朋友有自己的終生戀人,渴望能終生廝守,但現在卻是不可能的,這就讓人更加同情。不管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對愛情忠貞不渝的人總 是讓人敬重。但是同性戀圈子裏有些事我不喜歡,那就是有些人中間存在的性亂。和不了解 的人發生關系,地點也不考究;不安全、不衛生,又容易冒犯他人。國外有些同性戀者認為, 從一而終,是異性戀社會裏的陳腐觀念,他們就喜歡時常更換性伴。對此我倒無話可說。但 一般來說,性亂是社會裏的負面現象;是一種既不安定又危險的生活方式。一個有理性的人 總能相信,這種生活方式並不可取。

        從 1992 年到現在,關注同性戀問題的人已經多起來。有不少關於同性戀的研究發表,還有 一些人出來做同性戀者的社會工作,我認為這是非常好的事情。當然假如在艾滋病出現之前 就能有人來關注同性戀問題,那就更好一些。據我所知,因為艾滋病流行才來關注這個問題, 是件很使同性戀者反感的事情。

        國外近幾年的情況是:艾滋病的主要傳播渠道不再是男同性戀,它和其它性傳播疾病一樣, 主要在社會的下層流傳。這是因為人們知道了這種病是怎麼回事,素質較高的人就改變自己 的行為方式來預防它。剩下一些素質不高的人,才會患上這種病。沒有錢、沒有社會地位、 沒有文化,人很難掌握自己的命運。我倒以為,假如想要防止艾滋病在中國流行,對於我國 的流浪人口,不可掉以輕心。

        艾滋病發現之初,有些人說:這種病是上帝對男同性戀者的懲罰,現在他們該失望了──不少靜脈吸毒者也得了艾滋病。我覺得人應該希望有個仁慈的上帝,指望上帝和他們自己一樣 壞是不對的。我知道有些人生活的樂趣就是發掘別人道德上的「毛病」,然後盼著人家倒黴。 謝天謝地,我不是這樣的人。

        我們認為,中國的同性戀現象是一種真正的事實,不能對它視而不見,必須采取實事求是的 態度。這個研究的唯一目的,就是想知道中國現有的同性戀群體是什麼樣子的。

        此外,還有一個理由,就是弗羅姆倡導的人文主義立場。馬林諾斯基也說過,科學的價值在 於為人類服務。我們不能保證每次研究都有直接的應用價值,但應保證他們都是出於善良的願望。我們在作同性戀研究時,對他們也懷有同樣善良的願望,希望能對他們有所幫助,而 不是心懷惡意,把他們作為敵對的一方。我們始終懷著善意,與研究對象交往。這樣的立場, 我們稱之為科學研究的善良原則。

        在描述和討論了中國的男同性戀現象之後,我們發現,在這個社會中,有如此龐大的一個人 群和如此重要的一些事實,曾被完全忽略了。以人的視力來比方的話,這個社會的視力在人 們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幾近全盲,雖然在其他方面它的視力是非常之好的。這就引起了我們的 恐慌:假如它的視力有如此之大的缺陷,誰能保證它沒有漏別的什麼更重要的事情?在我們 這個社會裏,誰知道還有哪些巨大而被人們視而不見的東西?

        同性戀研究給我們以這樣的啟示:倘若生活中存在著完全不能解釋的事,那很可能是因為有 我們所不知道的事實;而不知道的原因卻是我們並不真正想知道。比如我們以前不知道同性戀的存在,是因為我們是異性戀;我們不知道農民為什麼非生很多孩子不可,是因為我們是城裏人。人類學和社會學告訴我們的是:假如我們真想知道,是可以知道的。

       

        雖然從寫作時間來看這是很久之前的文章(應是九十年代),但是我想,在現在我寫下這些 東西的這個時刻,它應依然有著某些未曾褪色的意義,而或許因此,可以代表許多人在這個 問題上的看法。然而需要說明的是,在你我所經歷的這個時代中,無論怎麼說,「世人不認 可同性戀者」這樣的說法已在很大程度上有著偏頗的成分了。或許你會強烈地懷疑這樣的看 法。因為不僅在people’Republic of China 之中,同性結婚仍無法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 而且重要的是,於許多中老年人之間,同性戀仍是個禁忌的話題。而這些中老年人恰恰是青 年人佔多數的同性戀群體的父母、祖父母,以致於各類親戚。且不得不承認的是,暫且不論 好壞,在我們的傳統裡,他們於後輩的影響力是無與倫比的。然而即使是這樣,我認為我也 可以說,同性戀已經基本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同。雖然這其中自然有許多中老年人並不關注, 或者說,甚至沒有意識到同性戀問題以致於沒能發聲的緣故,但我想你也不會否認,在年輕 的世代面前,中老年人於網絡及其他媒體的影響力是十分低下的,而因此,社會的話語氣氛 基本是偏向於同性戀者的。雖然有些許偏頗,但我想或許將此作為「廣泛認同」這四個字的 意譯也未嘗不可。然而自然,問題並沒有就此結束。

        雖然內心感到同情、理解、支持,甚或為不知姓名的同性戀者的故事而感動,卻仍然在真正 遇見時本能地感到不適。這是我從前長久以來接觸同性戀問題時的心理活動。而根據經年累 月潛移默化的感受,在此我想如此冒犯地推測,這在他人也是普遍現象。而如果這樣的推測 沒有錯誤,那麼就自然而然就有了這樣的結論,也就是——雖然沒有疑問的是,激烈程度 已較之前減少許多——同性戀者仍是受歧視的群體,而這種歧視不僅源於不支持者,也「不 可說是不多」地源於所謂的支持者。只不過氣氛還是有所轉變的,與以往不同的是,現在受 到強烈批評的是已不再是「支持者」,而是「不支持者」了。

        除此之外,還有個極為重要的現象。明明它是那樣明顯,我卻在初次想到要描述這個問題時 所不可思議地將其忽略掉了,也就是——在此借用下王小波先生的書名來作為它的名稱好 了,雖然意思並不是完全一樣——「沉默的大多數」現象。簡言之,儘管同性戀問題已經 可以說是引起了中國社會的廣泛關注,但事實上,在許多地域,沉默的人,也就是「沉默者」 仍然是占大多數的。而「沉默者」中的大多數,在本就紛擾的生活中,因為本身是異性戀者, 在絕大部分時間都不會去想到這個問題,最重要的是,也不想為此感到心煩意亂。他們沒有 什麼想法,也沒有太多意願去發表什麼想法。如果沒有什麼意外的情況,他們既不會主動去 說自己支持,卻也不會主動說自己不支持。另外,他們是遵循氣氛和本能,而非依靠切實想 法的人。而據我有限的知識所知,一般人、尤其是男性,這些人的本能通常是反感同性戀的, 雖然氣氛可能致使他們不會將此明顯地表現出來,——畢竟他們還有人云亦云和盡量使自 己輕鬆快樂的本能。然而,他們不發聲,不代表他們不能構成影響。

        另外,雖然我將這個問題中的人用「支持者」、「不支持者」、「沉默者」這樣的詞彙簡單地分 出了類別,但這並不代表著他們中的界限是如此明確。有趣的是,網絡的出現雖然使人類的 交流更為的便捷,卻沒能使人心有所接近。不僅如此,它還把本就混亂的多重世界再次分割 了。假使我們從某個同性戀者的外部角度去觀察這些人,感受周圍的氛圍,那麼我們就很可 能會得到以下的結果:網上的「支持者」在現實中是「沉默者」,現實中不發聲的「沉默者」 有著「不支持者」的行為,而現實中口頭上的「支持者」也有著「不支持者」的行為(例如 調侃某人的同性戀傾向,——而且似乎大家都很愛用“基佬”這個詞彙)。也就是說, 並 不是每個人都是可以簡單確定的存在。

        而這些便導致了前文所暗示的兩種情況的並存,也就是「社會氣氛偏向同性戀者」與「同性 戀仍然為社會的壓迫感到痛苦」這兩種情況的並存。這是我們虛偽的行徑所造成的結果,而它應是源於深根固蒂的冷漠。我們認為自己同情、憐憫、關心,然而事實是,我們並不如此。 另外要冒犯地申明的是,傳播同性戀所引申的色情概念這樣的行為,於使世人認可同性戀者 這個目的上無論怎麼說都有著十分惡劣的影響。欲使世人真正認可同性戀者,首先就要使同 性戀能表現出「這種傾向也能存在健康的戀愛關係」這樣的可能性。而有這樣行為的人,大概也只是耽於同性另類的慾望,於同性戀者的生存是並不關心,或至少是關心不夠的。

        而因為這些,雖然我不支持同性戀,但是我卻誠摯地欽佩著真正的支持者。與我相比,他們無疑是更善良的、更具有同情與憐憫之心的人。而我想無論怎樣,這都是與立場無關的問題。 恐怕不言而明的是,不支持者之中必有其醜陋之輩,而於同性戀者和支持者之中,無疑也自 有強過我百倍千倍的人。更何況單純而論,我認為在世事不明的情況下,支持同性戀者是某 種人道的體現。

         這與社會主義的情況是極其相似的,也就是,在社會主義盛行的年代、或者地域,支持社會 主義被看作是某種人道的體現,而反之,支持資本主義是某種自私邪惡的體現。其中的原因 我想也無需再多贅述。簡言之,社會主義反抗邪惡的標語,最終為其取得了無數善良者的追 隨。你能說其中的某些人不是令人深感敬佩的嗎?然而,從如今來看,他們無疑託付錯了感 情,也......大抵是在懊悔之中傷害了他人及這個世界。

        關於三方(同性戀者、支持者、不支持者)的道德,就說到這裡。只不過,需要注意的是, 這裡的道德的定義是有些狹隘的。另外,雖然引文的首段有如下語句:

        假定有個人愛一個同性,那個人又愛他;那麼此二人之間發生關系,簡直就是不可避免的。 不可避免、又不傷害別人的事,談不上不道德。

        有必要補充的是,這種道德也是我先前所說的「定義狹隘的道德」。(況且這件事既不是不可 避免、也不是不傷害別人)請不要不以為然,以為這不過是咬文嚼字的把戲,因為我認為, 這正是所有善良的支持者們最大的謬誤。為了解釋這點,我想有必要說明道德是什麼。而既 然如此,恐怕也有必要將其分為兩個部分,即以神靈是否存在作為前提的兩種道德。

第一種道德

        首先是以神靈存在的為前提的道德。在這種道德之中,同性戀是否應被允許我想是輕易便可 回答的,以下是我從《聖經》和佛家經典中找到的有關經文: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利未記 18:22)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 身上。(利未記 20:13)

        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 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 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 1:26~27)

        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 國。(哥林多前書 6:9~10)

        節錄《大乘造像功德經》: 彌勒。複有四緣令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愛欲。樂他於己行丈夫事。何等為四。 一者,或嫌或戲謗毀於人。二者,樂作女人衣服莊飾。三者,於親族女行淫穢事。四者,實 無勝德妄受其禮。以此因緣令諸丈夫起於如是別異煩惱。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樂作佛形像。其罪既滅此心亦息。

        首先是艾滋病與懲罰的問題,這在前面的引文中就已出現過了:

        艾滋病發現之初,有些人說:這種病是上帝對男同性戀者的懲罰,現在他們該失望了──不 少靜脈吸毒者也得了艾滋病。我覺得人應該希望有個仁慈的上帝,指望上帝和他們自己一樣 壞是不對的。我知道有些人生活的樂趣就是發掘別人道德上的「毛病」,然後盼著人家倒黴。 謝天謝地,我不是這樣的人。

        這樣的說法無疑是偏頗的,不過我想,這樣的情緒恐怕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我可以保證的 是,並非所有聲稱同性戀者會被懲罰的人都是居心叵測之人。

        還是來直接解釋這種觀點,想必你也會因此理解這種想法。

        在《北京大學生艾滋病暴漲》文中,統計了這樣的數據:在共 1294 例病症中,男大學生占 約 98%,以男同性戀傳播為主,比例是約 86%,分佈在北京約 59 所高校。

        2019 年中國艾滋病發病數及死亡人數最新統計發布 節選

        據中國疾控中心、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世界衛生組織聯合評估,截至 2018 年底,我國估 計存活艾滋病感染者約 125 萬。截至 2018 年 9 月底,全國報告存活感染者 85.0 萬,死 亡 26.2 萬例。估計新發感染者每年 8 萬例左右。全人群感染率約為 9.0/萬,參照國際標准, 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艾滋病疫情處於低流行水平,但疫情分布不平衡。

 ......

        近五年的數據顯示,在 15~24 歲群體中,通過性傳播感染艾滋病的占到 96%,男男同性 傳播占到 57%。從和今年 1 到 10 月的數據來看,15~24 歲的學生新增感染艾滋病病毒中, 同性造成的感染占 82%。另外,感染艾滋病病毒的男女學生性別比是 11∶1。男男同性戀 造成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增長幅度卻很大。

 ......

        專家統計,我國 100 個男男同性戀中有 8 個攜帶艾滋病毒。當然,不能就此將男同性戀者 與艾滋病等同起來。只能說他們的性交方式,在沒有保護的環境中更加容易傳染艾滋病。可是,只要有合適的保護措施,一樣能阻斷艾滋病的傳播。

        有專家測算,中國潛在擁有同性戀人口 3%到 5%,中國學生中男男同性戀比例高達 1%到 4%。面對這一龐大的群體,亟需引起社會的重視和幹預。

        無論怎樣,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那就是男同性戀者在艾滋病傳播問題中的表現是極為顯明的。因而存在的疑惑是,或者說作為支持經文的依據是,為什麼恰好是同性戀者需要冒如此 的風險?如果性傾向皆是同等的話,為什麼在這個自然之中偏偏會有這樣的結果?

        有人解釋說,這是因為交媾方式的原因。仔細思索,會認為這樣的回答似乎答非所問,也沒能做出確切的否定。然而需要承認的是,這仍是十分有力的回應。只因它雖然沒能遵從邏輯進行反駁,卻造成了難以比擬的感情上的影響。它清除了人們於未知之事的恐懼與猜測。試想,在有了人畜無害的科學的解釋之後,誰又會去追尋虛無縹緲且又使自己感到痛苦的其他解釋呢?不過試著追尋的人仍會疑惑不安,認為問題沒有得到解答。

        還有種言論是說,也就是引文中所寫,靜脈吸毒者之類也會得艾滋病。但我想,這其實同時 也能作為懲罰存在的依據。因為我們看到,在艾滋病患者之中,分開來看,除了同性戀者, 主要的比例由吸毒者和濫交者佔據。而我想誰也無法否定,即使是在自由開放的現代,吸毒 和濫交仍被看做道德低下的表現,而懲罰降臨在他們身上在很大程度上是合情合理的。而因 此,同為艾滋病主要感染者的同性戀者被看作是相同的存在(觸犯神靈律法的存在)恐怕也是有其道理的。

        只是這個說法—艾滋病是同性戀者的懲罰—之中仍有未能說清的地方,也就是,想必你也 注意到了,與男同性戀者不同的是,女同性戀者似乎並未受到太多艾滋病的影響,甚至可以 說,感染的人數相當之少。這無疑是很重要的,也證明了交媾方式導致傳染這個說法的正確。 為什麼同樣作為同性戀者,女同性戀群體卻可以免受艾滋病的侵襲?關於這個問題,有神論 者自然會稱,她們自有其它的懲罰,然而無疑的是,這樣的說法於本就將信將疑的無神論者 們幾乎可以說是毫無意義的。

        另外是有關「陰陽學說」—不知道該怎樣稱呼,就這樣寫好了—的問題。於這種理論,我 大致的理解是,陰陽和合化育萬物是自然之道,所以同性戀者同性相交是有違自然之道的行 為。直截了當的說,我並不認為這樣的說法能說服什麼人。不僅是因為其太過理論化,也因 為很重要的一點,它實在是沒有什麼威懾力。因為即使是真的,那又能怎樣呢?所以也沒什 麼好說的。(在此需要補充的是,我沒有摘錄有關佛經中地獄果報的經文,如果有此意向, 可以上網查找)

        不過有種否定的說法卻值得注意,也就是在動物之中,亦可以發現同性相交的行為。我認為 這是很片面的看法,因為在知道動物之間有同性相交的行為之前,人類就久已知道了他們之 間許多其他的行為,比如,近親相交的行為。(這個問題在第二種道德會繼續說到)

        最後要說的問題有些好笑,也就是在信者之間,亦有支持同性戀者的人存在。而且重要的是, 這決然不是個少數現象,就連現任天主教教皇也是如此。

        克魯斯對《西班牙國家報》記者表示,教皇方濟各在和他的會面中對他說:「你是同性戀, 這並不重要。上帝生你如此,愛你如此,因此我不在意。教皇也會愛你如此,你應該對自己 的身份感到開心。」

        作為信者,否定不支持者的主要方法之一是以另外的方式解讀經文。而這樣的情況之所以會 出現,大家也都很容易能猜測到原因。然而無論怎樣說,那些話語就在那裡,恐怕能理解成 其他的意思也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不過教皇的這段話裡有兩個重要的概念卻需要注意,它 們是主要的岔路所在。

        首先是「天生」的概念,也就是某些人的性傾向生而有之,或者說愛上誰非自己所能決定。 從字面意義上來說,這樣的說法是難以反駁的,然而,其中所包含的「不可逆轉」的暗示卻 有著蹊蹺的成分。

        關於「天生」,在之前引用的經文中就已有相關的解釋。如果果真如經文所說,用「孽緣」 這個詞彙應該能恰如其分地形容這種情況。

        另外我也始終認為,傾向與最終的行為之間是不存在必然聯繫的。

        就像每個愛上親族的人都要不管不顧地與之如戀人般廝守嗎?不幸生於道德敗壞的環境之 中的人就可以一生作惡嗎?

        那麼也就是說,雖然這些人,這樣的事情是值得憐憫且值得痛苦的,卻是不能因此而苟同的。 這是多麼殘忍而不公啊。想必有人會如是說道。

        這也就是第二個要點的意義所在,也就是「平等」的概念。

        無論是在佛經還是《聖經》中,都有提到平等。而佛經中更是提出了「眾生平等」的觀點。 在如今,這種平等的觀點時常被有些人—無論其是否信仰—用來支持同性戀者,意思是人 人皆有自由......簡而言之,追尋幸福的權利。這無疑是令人感動的告白,然而細想之下,就 能明白這亦是荒謬的輕言。因為簡單明了的事實是,無論怎樣,你不該與你的親族如戀人般 廝守,即使你愛得懇切真摯。而至此你或許也能明白,「平等」並不是那樣的意思。而因此, 似乎也有必要冒犯地試著解釋它的含義。或許也就是,所有眾生,乃至一花一草,盡皆承受 著相同的因果。如果不是如此,我不知道怎樣平等才會得以實現。

第二種道德

        不過自然,於無神論者來說上述或許是十分沒有必要的陳述。於此,也就有必要說到第二種 道德,即以神靈不存在為前提的道德。

        毋庸置疑的是,在這種情況下,道德是在人與世界的交往中產生的,所以也可以說,人人都 有自己的道德。然而,這並非我所要說的。我所要說的,是那個作為人類,就不得不說到的、 無處不在且有著深重影響的道德,即人在與人類社會的交往中所產生的道德,暫且稱為「社 會道德」。而這種「社會道德」我想又可分為兩個部分,暫且命名為「利益道德」與「迷信 道德」。

       

        關於「利益道德」的起源,很可能與最初時「合作共贏」的概念—也就是,兩者及兩者以 上通過「有效地」合作可以使兩者都取得更大利益—有關。而為了構建與維持這種有效, 兩者及兩者以上協定契約互相約束,以此來使自己取得更大利益。這就是最基本的「利益道 德」,即知道如有侵犯契約即會損失利益。

        而說到社會中的「利益道德」,情況就已很是複雜;個人與契約的聯繫已不如以往那樣緊密 相關。而且,損失的概念已與之前有著某些不同,之前的損失是破壞合作導致的自身利益的 損失,而現今的利益損失是社會於破壞合作者的懲罰,但社會卻仍然某些方面與之合作。不 過也可將此看做另一種契約。

        而有必要說明的是,這裡所說的利益不只局限於物質,而是有了更加廣泛的意義。例如與在 荒野中相比,社會提供給了我們安全與便捷這樣的東西。可以說,「利益道德」是完全為了 利益而存在的。而利益,我認為或許就是慾望滿足之匙這樣的東西。

        然而雖然看起來冰冷殘酷,在這種道德之中,卻仍有著令人感到心安的成分,也就是其與「和 平」的關係。於無數次沉痛的歷史之中,較為明智的人們已可以輕而易舉地知曉,維持「和 平」於不斷取得更大利益是至極重要的因素。而這種「和平」不僅僅局限於人與人之間,也 在人與世界之間。不過在這裡,「和平」的意義不應簡單地理解成相安無事,而更應該被理 解為「平衡」這樣的東西。

 

        而相比之下,「迷信道德」的定義就很簡單,在以神靈並不存在為前提的世界,所有不以「利 益為基礎」(不是說這樣的道德不會導致取得利益)的道德皆是「迷信道德」,也就是說無不 是人類幻想出來的產物。雖然「迷信」經常被用來指代「相信虛無縹緲的鬼神之事」,然而 這裡卻不局限於此。根據上述句中所陳述的定義,這裡它亦涵蓋著......比如說「世俗禮法」 與「人道品德」之類的東西。

        或許你會下意識感到幻想這個詞彙似乎暗示著某種易於破碎,在現實之前有著如泡沫般一觸 即破的危險,但其實並不是這樣。相反,可以說它是人類的性格中極為深根固蒂的東西,而也正是這種幻想—無論是荒謬還是有跡可循的—在不可思議地不斷改變著現實的樣貌。而最重要的是,它所暗示的沒有價值也是並不可信的。只因在尚不能完全理性認知「利益道德」 亦無法擺脫感情衝動的人類社會,雖然只是幻想的產物,「迷信道德」所造成的約束卻是決 然不可或缺的存在。

        所以,也請不要認為「迷信道德」與「利益道德」是決然涇渭分明的兩個部分,因為實際上它們是互相糅雜著構成了「社會道德」的。例如,「迷信道德」也欲求「和平」,不過這卻是 因為其所要求的善良、仁愛的緣故。另外,在某種程度上,「迷信道德」亦沾染著利益的成 分。如果你侵犯了某人的「貞潔」,你會被看作侵犯了其的利益。

        而先前所說的「狹隘的道德」就在這種「迷信道德」之中。

 

在此再次回到同性戀問題。

        首先應該明確地說,從單純的利益角度來看,同性戀者無疑侵犯著社會。(請不要介意我的 直白,並沒有冒犯的意思。)

        他們可是活生生的人啊!你怎麼能就這樣否定呢?你們或許會有這樣的感覺。然而需要注意 的是,這樣的想法誕生於「迷信道德」中的「同情」,另外要說的是那個被我多次使用的例 子,即近親問題。

        我們就是如此輕易地否定了近親不是嗎?然而按理說來,近親造成的影響其實難以與同性戀 相比。最重要的是,近親所造成的影響並不會波及他人,而艾滋病卻是切實的可傳染的疾病。 而隨著人們愈漸於「迷信道德」中「貞潔」方面的看淡,想必也可以做出如下這種大有可能 的猜測,艾滋病的氾濫在生物學與醫學取得根本性突破之前會愈加嚴重。

        這並非是完美的否定,只是說明了這種十分可能發生的事情。因為自然,在這個世界之中, 同性戀者與艾滋病並無直接關係,如果以社會會敦促同性戀者安全交媾這樣的說法來回應是 沒有錯誤的。

        然而,這是否能夠成功?是否應該冒此風險呢?是否應該在生物學與醫學取得根本性突破之 前進行防止呢?這些都是懸而未決的問題。而且重要的是,在現有的社會中,依舊並沒有任 何的措施來處理這種可能。然而,至少是在這個問題上,社會卻並沒有因懸而未決而有所疑 慮,在沒有防止危害的情況下,它依舊義無反顧地向同性戀者傾斜著。

        而且,如果是那樣的話,是否也就同時意味著,只要社會敦促近親不要生育,或者近親主動 放棄生育,那麼他們的婚姻就可以被允許,哪怕只是在旁系血親之間?如果這個問題使你感 到些許茫然與躊躇,其實也大可不必。因為關於這個問題,誠實地說,如果「迷信道德」不 過虛無縹緲,我看不出這種事情有什麼不可。

        那麼,為什麼沒有人提出這樣的想法?相反,只會有辯駁說“反對同性戀其實也可能會造成 人類社會利益的更大損失,因為他們會奮起反抗”的人。

        不過,大概其實說明這點也無需這些話語,因為想必從開始大家都也已隱隱明白這點,即「社 會道德」是主觀的存在:它不僅可能有許多的錯誤,而且最重要的是,也屈服於世人的觀念。

       

        毛姆在他的長篇小說《人性的枷鎖》中寫下過這樣的想法,也就是,在警察無法看見的地方 盡情享樂。他把個人與社會看成兩個獨立的存在,而並不是個人受制於社會或是社會的齒輪。 個人遵守社會的法律,是因為社會提供他所需要的東西。然而在法律無法觸及的地方,只要 認清這種現實,個人於這種法律完全可以熟視無睹。而「道德感」於個人來說更是無用的枷 鎖,為之苦惱是沒有必要的。不存在正誤,亦不存在什麼高尚與卑劣,只管活得開心就好。 (文中沒有用這些詞彙,只是用我的語言描述一下......)

        而像是某種巧合,毛姆本人就是個雙性戀者,另外忘記說到的是,李銀河在王小波逝世後找 了位跨性別戀人。

        初次聽聞這段話你可能仍心有疑慮。這樣的行為(我是說,心有疑慮)本身是很正常的,因 為事實上,即使是書中的主角到最後仍然也沒能跨越「道德感」。因為這種「道德感」是如 此深根固蒂地存在於人的內心,以致於即使認識到也無法完全剔除。

        而在這個理論中仍有個細小的瑕疵,也就是我認為,即使是於個人而言,「道德感」也不應 被看做無用的枷鎖,只因其中不僅包含著「內心譴責」,亦包含著「內心滿足」。如果世事皆 是虛無,那麼,持守道德所造成的快樂也應是切切實實的快樂,儘管這種道德是人類自己憑 空創造的。另外,在社會面前表現這種道德,在取得社會提供物這個方面其實與遵守法律其 實是相同的。而知曉了這點,恐怕於怎樣滿足慾望方面才能更加清醒。

        所以,請忘掉之前的話語吧,如果這個世界是毫無意義的,那麼之前的那些言語亦是無意義 的爭辯。(除非這使你快樂)如果說唯一的意義,那應也只在於個人慾望的滿足。所謂人類 社會束縛於你的道德與法律又算得了什麼呢?都不過是為了維持自己的存在而已。而又有誰 可以否認,人類社會的消亡不會是全球生靈的福祉呢?在切爾諾貝利城市的廢墟之間,因為 人類的退卻,如今已是綠樹如茵了,而於其間再次興盛、本應在此安居的生靈卻要無端承受 著核輻射的危害。(請看《Our Planet》,即《我們的星球》)於此,使人類有所消亡恐怕才 是正義的體現。

        不過,請不要理解錯我的意思,我沒有為其他生靈討說法的意思,也沒有毀滅人類的心思。 我只是想說,「道德」是無所謂正確的東西。因此,最重要的是怎樣使自己滿足。再因此, 在這個世界之中,支持同性戀者會是我的選擇。

        然而,我寫了這篇文章,也在開始時申明了我的立場,所以無疑是暴露了自己。原因很簡單, 只因為我相信第一種道德。

        那麼,就寫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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